华力学员日常要求
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秩序,提高教育质量,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,特制定以下制度; 1、上课时间不得影响教学秩序、大声喧哗(理论教室、实践区); 2、所有学员必须准时上课,不得无故迟到、旷课,如有特殊原因未来上课,须事先向授课老师请假或由其它同学代为请假; 3、上课时间不得无故串课,扰乱其它教室正常上课; 4、所有学员上课时必须佩带听课证,否则按旷课处理,如特殊原因须与老师说清楚,没有办理听课证或听课证丢失者请尽快补办(1寸照片1张); 5、学员未经同意,不得私自带朋友或相关人员进入理论教室、实践区、维修区; 6、学员在上课时间不准在教室、实践区、维修区,乱扔果皮、垃圾等、不得随处吸烟(吸烟者必须在规定区域); 7、学员在校期间,不准参与打架、斗殴、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,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,学校有权责令退学; 8、学员在校期间应遵守培训中心的安全管理,除学校组织活动外,不准自行参与各种危险活动(探险、蹦极、游泳等)否则后果自负; 9、爱护公物,不准刻画桌椅、污浊墙面,爱护实习器具,服从指导老师统一安排; 10、学生自备工具需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,学校概不负责。
华 力 电 脑 学 校
2008年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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