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报名手续: 1、学员报名后需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。 2、 一寸彩色相片2 张。 3、凡军人、学生、下岗工人、残疾人士可获得优惠,请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件。 4、外地学员提供接站服务,请提前电话联系。0571-88824300.
二、学费:
参考市教育局《社会力量办学》有关退学退费规定文件如下:
1、如确属我方原因,无法开课而造成学员退费的,具体情况核对后,退还未听课程的课时费用,不扣除手续费;学员应征入伍的,凭入伍通知书退还未听课程的课时费用;被正规院校录取的新生 (凭学校的入学通知书);本人大病住院;(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手续);工作调往异地超过1年者(需出具相关证明),且报名日期在1个月以内的,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可以酌情退费。除此.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(出差、出国、不想学习、没时间等)要求退费。
2、更换科目差额不退费、单独补课或自行有插班要求的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费、硬件维修的 各单科班,报名后概不退费、学员经试听满意(含基础课)后交费学习的不予退费。
三、附关于学员收费的几点说明:
1、学员报一科的按核定价格收费;学完后又报其他科目的,按每门100元优惠收费。
2、学员报多学科的,严格按套餐价格优惠:一次性报2门优惠200元、一次性报3门的优惠300元 、一次性报4门的优惠400元, 以此类推。
3、凡报硬盘维修与数据恢复的学员按一门学科计算,CRT与LCD的亦同。
4、学员报名后,学校一次性核发相关书籍、书包、本子、笔和听课证。学员入学后必须认真阅读 报名须知及本说明,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范,上课时必须佩戴听课证并接受老师的检查,对不能出示听课证的学员,老师可以拒绝听课;听课证是听课的唯一凭证,只限本人使用,此听课证不可以转让或 借用,若违反此规定的,取消此听课证本人及转让或借用人的学习资格;此听课证不得丢失,若丢失必须及时到办公室补办,并缴纳5元工本费。
5、学校采用循环开课,学员对本期未学会又符合学校重修条件的,可申请重修(学员应在该课程结束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),并交纳规定标准的该课程实践材料费,高级实战班不在重修范围。
6、凡入住学生宿舍的学员必须一次性预缴住宿管理费、水电费、钥匙押金;需要上网的学员一次性预缴网路使用费。
7、免费住宿按照学校规定科目的学习时间计算为准,超过期限 仍需入住者应提前3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每天5元标准在到期前3天内向学校交费,逾期不交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入住资格。 .
四、生活:
校区和宿舍周边都有超市、银行、医院、药房等设施齐全,为学员提供方便。
五、交通
为了方便学员出行,节省交通费,针对我学校的开课时间,在每月二次为学员统一办理公交卡(仅限于每月的2号、17号),届时需要办理者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,新卡办卡费25元及月费50元,共计75元。
六、日常管理
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秩序,提高教育质量,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,特制定以下制度;
1、上课时间不得影响教学秩序、大声喧哗(理论教室、实践区);
2、所有学员必须准时上课,不得无故迟到、旷课,如有特殊原因未来上课,须事先向授课老师请假或由其它同学代为请假;
3、上课时间不得无故串课,扰乱其它教室正常上课;
4、所有学员上课时必须佩带听课证,不能出示听课证的学员,老师有权拒绝听课;听课证只限本人使用,是听课的唯一凭证;此听课证不可以转让或借用,若违反此规定的,取消此听课证本人及转让或借用人的学习资格;此听课证不得丢失,若丢失必须及时到办公室补办,并补缴5元工本费;
5、学员未经同意,不得私自带朋友或无关人员进入理论教室、实践区、维修区,不得私自接收维修材料,遇客户维修机器必须按规定在前台办理登记手续。
6、学员在上课时间不准在教室、实践区、维修区,乱扔果皮、垃圾等、不得随处吸烟(吸烟者必须在规定区域);
7、学员在校期间,不准参与打架、斗殴、赌博、偷盗等违法乱纪行为,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,学校有权责令退学;
8、学员在校期间应遵守培训中心的安全管理,除学校组织活动外,不准自行参与各种危险活动(探险、蹦极、游泳等)否则后果自负;
9、爱护公物,不准刻画桌椅、污浊墙面,爱护实习器具,服从指导老师统一安排;
10、学生自备工具需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,学校概不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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